对外汉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
学科门类 文学 专业代码 050103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思想品德优良、汉语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全面系统掌握汉语语言学理论,对中国文学、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外文化交流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具有较强的对外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文化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涉外部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汉语言文字应用、汉英翻译及中外文化交往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两个方向:对外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侧重培养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储备师资,以汉语语言学本体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基本原理及教育教学方法为主要教学任务。“跨文化交际方向”侧重培养与跨文化交际、商务交往、中外文化交流相关的涉外行业的国际化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扎实掌握汉语和对外汉语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能够熟练使用英语,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语言交际能力,能在汉语国际推广、汉语言文字应用、汉英翻译领域、对外文化交流及外企文秘等涉外行业中胜任相关工作。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普通语言学和汉语言文字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对外汉语教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一定的文学和文化修养,以及从事中外文化交流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具有较全面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具有基本的听说能力,为母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对外汉语教学打好基础。
3.了解本学科的专业应用前景、发展动态及理论前沿课题,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顺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4.能够扎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熟练使用计算机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其他涉外管理工作,如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制作、办公自动化等。
5.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6.了解对外交往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外事活动能力。
三、课程设置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三类;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三类。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一)通识课程(42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24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鉴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性质,不开设通识必修课部分的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学分置换为综合英语及相应的汉语言文学类课程。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60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三)专业课程(45学分)
1.专业必修课(25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
2.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对外汉语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分为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和跨文化交际方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方向进行修读。学生在选定专业方向后,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学生在选修方向模块课的同时,也可选修本专业其它方向模块选修课程(最多6学分),所选课程学分可计入并冲抵专业任选课学分。
3.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前沿知识讲座、学术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动态等课程,体现本专业前沿知识和专业课程特色。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0学分)
1. 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两周的军政训练。军训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训练完成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9学分)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是指各专业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包括专业综合实验、学科综合实验和跨学科综合实验,鼓励开设研究性实验课程,本环节开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本专业开设课堂教学组织设计与管理,计1学分。
(2)学年设计或学年论文:第六学期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设计或学年论文写作,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该课程纳入导师制统筹实施管理,计1学分。
(3)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6周的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计3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为期10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通过答辩,计4学分。
3.综合实践(最低修读6学分)
学生综合实践部分要求最低选修6学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活动)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部分学分,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通过参加社会考察、社团公益活动、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三下乡”、勤工俭学等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计算学分,每学年最少15天,每学期计1.5学分,要求修读4.5学分。
(2)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3)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可参加计算机、英语、日语、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要求最低修读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7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课程42学分,占总学分的25.15%,其中,通识必修课24学分左右,通识选修课18学分,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60学分,占总学分的35.93%。
3.专业课程45学分,占总学分的26.96%,其中,专业必修课25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占总学分的11.98%。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课程类别
|
课程总学分
|
课程总学时
|
学时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8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24
|
447
|
385
|
62
|
8
|
8
|
6
|
5
|
|
|
|
|
通识选修课
|
18
|
306
|
306
|
|
|
3
|
3
|
3
|
3
|
3
|
3
|
|
小计
|
42
|
753
|
691
|
62
|
8
|
11
|
9
|
8
|
3
|
3
|
3
|
|
学科基础课
|
60
|
1201
|
1101
|
100
|
19
|
19
|
19
|
13
|
2
|
2
|
|
|
专业课
|
专业必修课
|
25
|
493
|
443
|
50
|
|
|
|
2
|
12
|
13
|
2
|
|
专业方向模块课
|
10
|
170
|
170
|
|
|
|
|
2
|
2
|
4
|
2
|
|
专业任选课
|
10
|
170
|
170
|
|
|
|
2
|
2
|
2
|
2
|
2
|
|
小计
|
45
|
833
|
783
|
50
|
|
|
2
|
6
|
16
|
19
|
6
|
|
实践教学环节
|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
20
|
680
|
|
|
|
|
|
|
|
|
|
|
合 计
|
167
|
3467
|
3255
|
212
|
27
|
30
|
30
|
27
|
21
|
24
|
9
|
|
七、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分配
实践教学学时分配及比例
实践教学
环节
学时
及比例
|
必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
选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
独立设置的实践
教学环节
|
合 计
|
学 时
|
212
|
0
|
680
|
892
|
占总学时
比例(%)
|
6.11
|
0
|
19.61
|
25.72·1
|
八、教学计划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