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奖学金等评优细则
为了让国际交流学院的评优工作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特根据《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评优细则,各班务必严格按照该细则开展评优工作。
一、评优小组
评优小组每班由5人组成。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2名普通同学
要求:普通同学每学期由本班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而且这两名同学本学期不能出现考试不及格、考试作弊、受过处分等现象。
二、评优小组工作职责
1、接收通知。接收学习部下达通知,包括成绩单表格和评优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等。
2、算分。统计并核算每位同学的加分项目是否属实,是否有遗漏或多加,检查无误后计算“德智体测评小分”以及“综合测评总分”,按照学习部统一制作的表格填写《德智体测评小分表》和《综合测评表》。
3、公示。一是将《德智体测评小分表》和《综合测评表》等按照要求在班内进行公示,并及时将公示后本班同学的意见反馈给学院学工办老师。二是将获奖名单在班内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可上报。
4、制作电子表格。评优电子表格包括:《裸分成绩表》、《活动任职表》、《活动任职加分细则表》、《德智体测评小分表》、《综合测评表》、《本学期评优汇总表》、《奖学金发放表》。
5、填写本班同学每学期《评优卷宗》及《综合测评登记册》。
三、综合测评内容及指标
声明:该学期考试挂科者、该学期考试作弊者、该学期受处分者一律不能参与本学期的评优。
1、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
(1)测评指标内容及指标体系: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5%+体育测评分*5%。
(2)普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按实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4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实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200元。
ƒ根据每学年情况,奖学金比例可由学生处统一做适当调节,并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3)评定程序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作为本班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依据,按照德智体综合测评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评选,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2、德智体测评小分
(1)测评指标内容及指标体系:
德智体综合测评小分=德育测评加减分+智育测评加减分(包括学习成绩平均分)+体育测评加减分
(2)评定比例
校级优秀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总人数35%以前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学生评定。≥50评3人;30-50(含30人)人评2人,<30 人评1人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人数35%以前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每班评定1人;
ƒ院级优秀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总人数35%以前的学生有资格参加系级优秀学生评定。≥50评4人;30-50(含30人)人评3人,<30 人评2人
④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人数40%以前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每班评定3人;
(3)评定程序:
德智体测评小分和综合测评总分两项作为本班评选“校级、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评选条件如下:
第一: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必须在规定的班级人数比例之内
第二:德智体测评小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根据排名先后依次进行校级、院级荣誉的评选。如果出现德智体测评小分并列排名现象,就按照综合测评总分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
举例子:同学A综合测评排名第6名,德智体测评小分排名第1名,若是普通学生,他就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若是一名学生干部,他可选择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择校级优秀学生。根据班级人数和学校规定名额,依次类推。
3、公示
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公示名单先由各班评优小组在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二级学院提出意见,二级学院在3日内应予以答复。公示结束后,学习部上报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上交校学生处。
四、备档
各班所有要求公示的表格信息和名单,都由学习部统一制作格式样本,请各班学委务必按照格式进行统一制作,公示后请评优小组所有成员签字,不能代签,签字后上交学院存档。学习部要将涉及到本学期评优的一切文件上交学院存档。
五、本评优细则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六、本评优细则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学院所有。
国际交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