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具体见当年学院通知。
每个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增加班级数。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接受调剂。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按照拟转入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60%以内,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6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舜耕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干训楼9403),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1.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选拔。
2.汇总申请学生名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外语)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60%+面试成绩*40%
(三)公示与审核
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第五条 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学校相关规定研究确定。
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干训楼9403室
联系电话:0531-88198935
联 系 人: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