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学生会同学的切身利益,特制定如下加分细则:
1、每个部门每个学期要求至少举办且主办一项活动或比赛,可最多两个部门协作合办活动。其中,学校下达的非比赛性质的活动,只是需要学院配合的活动不计入在内,比如只是下通知、组织报名、写总结材料等。
2、主办超过一个活动的部门可给组织者进行评优测评加分,超过一个活动的给组织者加0.5分,可累计加分。
3、每个活动需提交以下五种材料:
1)活动前期策划:活动开始前需向团总支提交一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目的、组织部门等内容,提交策划后,经团总支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举办;
2)后期的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该活动负责人需提交一份活动的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
3)学生活动登记表(已上传到学院网站的“文件下载”栏目);
4)组织者名单:提交真正组织该活动的学生干部的详细名单(包括所做具体工作内容);
5)若是竞赛性质的,需提交一份详细的比赛获奖名单。
要求:每个学期期末组织活动的负责人将以上五种材料装订成册(活动策划书、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自觉存入学生会学习部档案盒中,以备下学期评优时使用,届时学习部不再向各部统计活动情况,只以学习部档案盒中装订成册的材料为准!!!凡是在学期期末未提交装订成册材料者一律不予加分!!
4、活动范围界定:
1)凡是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常规活动:学校运动会、迎新及纳新、迎新文艺晚会、评优表彰大会、挑战杯、社会实践、出国学生欢送会暨欢迎会等等(因为涉及较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一律不予加分!
2)因每个部门工作职责不同,虽然有的部门工作相对多,有的部门工作相对较少,但凡是属于本部工作职责的都已在任职加分有所体现,不管工作多少,比如学习部评优、纪检部查课、卫生部每周宿舍卫生检查、创实部分管的挑战杯和社会实践等等一律不予加分!
5、该细则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学院团总支所有。
国际交流学院团总支
2014年3月
附件1:
国交学生会活动登记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