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学院转专业工作在学校宏观调控下,自主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双向自愿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
三、申请资格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四、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人数
我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本专业现有人数加上接收计划后,平均班额不超过55人,不增加班级数。
五、一年级学生申请转入流程
1.学生申请
学校教务处公布接收计划后,申请转入我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将所在学院批准的“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我院办公室,同时提供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在第二学期考试成绩公布后,提交第二学期学习成绩单。
2.学院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知、语言(外语)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最终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学院录取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参加选拔的一年级学生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六、非一年级学生申请转入流程
非一年级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所有。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干训楼9403室
联系电话:0531-88198935
联系人:陈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