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纪委委员、分管教学和研究生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学院教学秘书任推荐工作小组秘书。
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向推荐工作小组汇报审核鉴定结果。
3.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当回避。
二、推免生计划分配方案
学院2024年推免名额为9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申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专业名额分配,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20级1人,会计学(中新合作)专业2020级4人,经济学(中加合作)专业2020级4人。
三、推荐办法
1.综合考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等因素,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
2.学院依据推免名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推免生资格和推免生考核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2号)执行。(https://jwc.sdufe.edu.cn/info/1013/3036.htm)
四、推免工作程序
1. 9月20日,学院将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和本学院实施方案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学院内公开。名单和方案报送教务处。
2. 9月21日,学院确定并公开符合学院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应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分别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 9月22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管理与监督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及进度,统筹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切实保障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1.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学院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的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2. 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3. 学院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4. 学院党委纪委委员对推免工作全程实施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