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稳定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自9月9日开始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排课、到课、上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授课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代)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气氛等情况。
3.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场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4.教学计划、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
5.教材的到位、领取和发放情况。
6.教学、行政管理和保障服务环节运行及配套服务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9月9日至18日,为期一周半,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9月9日开始,为期一周,重点检查2010、2011和2012级师生上课情况及全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情况。
第二阶段:自9月16日开始,为期三天,重点对2013级新生上课及教学保障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形式、组织及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
(一)自查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向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及内容,坚持每日巡视、检查。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9月9日至15日为校历第二教学周,按双周课表上课;9月16至22日为校历第三教学周,按单周课表上课,2013级新生自第三教学周开始上课,为2013级专升本(201304190、201332120)上课的教师及该班学生要特别注意上课时间,其上课时间自校历第二教学周(9月9日至15日)首日开始。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巡视、检查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和期初教学运行状态。请将本单位教师报到情况于9月8日下午16:00前报教务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3室,舜耕校区办公楼310室)。
3.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教务处及相关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方案,送交有关部门,以尽快妥善解决。
4.各教学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审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和电子文档于9月30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质量监督与评估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17室),邮箱:zhiliangke@sdufe.edu.cn。
(二) 学校检查
1.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检查组,到各校区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2.教务处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在全校范围通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引起教学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政教[2012]4号)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九月八日